禁渔期是为了让水生物更好繁殖
对渔业资源起到保护作用
当前正值10年的禁渔期
捕鱼是万万不被允许的
前段时间咱们
就提到过很多次
有人在禁渔期捕鱼被捕
但是这种情况竟然还是屡禁不止
近日,当涂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了一批
关于违禁捕捞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跟着笔者一起看看
是哪些家伙又在以身试法!
违禁捕捞
自年7月1日0时起
当涂已实行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可偏偏就有不少人安耐不住“躁动”的心
非要在禁渔期捕捞鱼
触碰着法律“红线”
张某
年8月8日14时30分左右
当事人在长江当涂段尚锦村水域
使用台钓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现场查获台钓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王某
年8月14日21时40分
当事人在当涂县姑溪河凌云大桥上
使用海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海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徐某星
年8月12日18时00分
当事人在当涂县运粮河湖阳镇夏家港段
使用丝网进行违禁捕捞活动
被湖阳镇派出所执法人员、
湖阳镇禁捕办工作人员、
当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丝网1条、塑料船1艘,无渔获物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款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孙某
年8月14日21时40分
当事人在当涂县姑溪河凌云大桥上
使用路亚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路亚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王某
年8月14日21时40分
当事人在当涂县姑溪河凌云大桥上
使用海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海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张某
年8月14日15时20分
当事人在长江当涂段太平府水道海辰码头附近
使用台钓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台钓竿2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许某飞
年8月29日19时10分
当事人在长江当涂段江心乡杨氏庙附近
使用路亚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路亚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时某成
年8月2日17时30分
当事人在当涂县姑溪河凌云大桥下
使用路亚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路亚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陈某
年8月29日19时10分
当事人在长江当涂段江心乡杨氏庙附近
使用路亚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路亚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李某鹏
年8月29日19时10分
当事人在长江当涂段江心乡杨氏庙附近
使用路亚竿捕捞鱼
被当涂县渔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当场查获路亚竿1根
*网络图片
依照《安徽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七项
当涂县农业农村局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人民币元整
非法捕鱼对生态的持续健康发展
会造成重大影响
如果发现违规捕捞线索的
也可以拨打向公安机关举报
笔者也要在这里提醒大家
保护生态环境,远离非法捕鱼
破坏环境资源要受到刑事处罚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