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建立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为切实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当涂县制定了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建立了案件信息共享制度和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前报备和提醒机制,定期对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并组织开展行政应诉案件庭审旁听活动,不断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

在此基础上,当涂县于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建立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要求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生态环境、重大安全事故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类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同时,除上述案件以外,各有关单位年发生行政应诉案件累计超过五件的,后续开庭审理的行政应诉案件必须至少有一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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